客戶案例

房東不給創業地址同意書
常見:客戶已經付了押金、租金,也裝修到一半了,準備創業了,要房東出具創業地址的同意書,但房東不願提供。
解決方案:這種情況都是因為簽約時沒先講好。冠優提供方案,由業主向房東表示,願意負擔因營業而增加的稅金,其實增加成本不高,協調後完成創業。

租金所得稅要自付
常見:租金3萬房東要實拿,但依規租金預扣所得稅10%及補充保費2.11%。等於客戶租金成本增加12.11%
解決方案:因為承租時沒先講好,但冠優估算後其實增加成本不高,客戶記取本次經驗,仍然先完成創業程序。

不知道水電費可以抵稅
餐飲、實體店的水電費通常比較高,但水電單的使用人還是屋主,所以無法抵稅。
解決方案:冠優在創業後的記帳報稅服務,就告知客戶可以向台電、台水申請變更營業的使用人後,合法抵稅。

發現房東不只1人
房東自己來簽約,經查房東其實有3個人持分
解決方案:冠優在受託辦理創業時,都會詳細調查屋況。發現房東有3人,製作3人的屋主同意書,簽章後完成創業。

發現出租人並不是屋主
冠優受託協助創業,調查屋況後發現出租人並不是屋主
解決方案:冠優製作實際屋主的屋主同意書,簽章後協助完成創業。

公有市場攤商無法合法創業
公有市場為縣市政府所有,通常無法取得屋主授權
解決方案:冠優受託協助創業後,向當地國稅局協調後,同意以其他方式辦理,順利創業完成。

老舊房屋沒有權狀、稅單
市區地段佳適合開店,但老舊房屋沒有權狀、房屋稅單
解決方案:冠優受託代辦後,向當地稅捐處 申請房屋稅籍證明,可替代上述二項文件,順利完成創業。

主要營業項目沒有寫到
客戶原本預計自己辦創業,自己申請預查名稱後,覺得後續流程還是很繁瑣,故委託冠優進行後續。但發現客戶的主力營業項目沒有寫上來。
解決方案:冠優受託協助創業後,進行加補5個營業項目,符合 客戶實際營業情況。

資本額不實罰則
客戶設立1000萬資本額,準備開2家餐廳,開第1家後決定暫緩第2家開業,所以把剩下的500萬先由股東拿回。經政府查獲後以違反公司法第9條資本不實送辦,公司勒令解散,負責人擔負刑事責任。
解決方案:冠優協助創業,都會告知資本額只能用於公司各項支出,不可由股東取回。若有閒置資金要取回,應合法辦理減資。
協助創業費用





